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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andy945 16-May-2010
    【太七 3 】 「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,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」   ﹝原文字義﹞ 「刺」 從木材上剝離的細小屑片; 「梁木」 粗大的木料。     ﹝文意註解﹞ 「刺,」 原指從木頭上剝落的小片,轉用來指較細微的小過錯。           「梁木,」 原指房屋建築上所用的樑木,轉用來指較明顯的大過錯。      『刺』只會叫人覺得傷痛,『梁木』卻會壓死人。      前節是說論斷人的後果, 本節是說論斷人的不合式。一般論斷人者,往往只看見別人的小弱點,卻看不見自己更大的過失。   ﹝話中之光﹞ ( 一 ) 看不見自己身上缺失的人,就沒有資格批評別人身上的缺失。      ( 二 ) 每逢我們挑剔別人的過錯時,必須想到自己可能有更大的過錯。      ( 三 ) 越是污穢的人,越容易從別人的身上看出污穢來;越是聖潔的人,越不容易找出別人的錯。      ( 四 ) 我們對過失大小的看法常不準確;自義的人常會輕重倒置 ( 太十八 9~14) 。那些越多犯過錯的人,反而越會對別人吹毛求疵。      ( 五 ) 我們與人相交來往,最重大的毛病就是缺乏愛心。凡喜歡批評別人的人,正表現出他裏面缺少了那個最需要的愛心。      ( 六 ) 我們裏面若有更多的愛,就不會急於批評別人所有而自己所沒有的東西,並且在我們判斷別人時,會更有憐憫和恩慈。   【太七 4 】 「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對你弟兄說:『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』呢?」   ﹝文意註解﹞ 「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」 『梁木』不單 指自己的嚴重錯誤,也指對別人懷有成見,以致遮蔽了眼光,看不清事實真相。      「 怎能對你弟兄說,」 表示他根本不可能有公正的論斷。   ﹝話中之光﹞ ( 一 ) 信徒在評判別人之前,應先查看自己。      ( 二 ) 越認識自己的人,越不敢隨便定罪別人。   【太七 5 】 「你這假冒為善的人!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後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。」   ﹝話中之光﹞ ( 一 ) 我們先去掉愛好批評的惡慾,拋棄那種不敬虔的挑剔惡習,然後才能看清楚事實真相。      ( 二 ) 我們以甚麼樣的標準來看待別人,別人也以甚麼樣的標準加倍看待我們。      ( 三 ) 我們的眼睛所要看得清楚的,不是別人眼中的 「刺」 ,而是如何 「去掉」 刺。要去掉別人眼中的刺,要緊的不是把那刺看得真切,而是使我們自己在別人的眼中顯得可愛,自然而然就會把那根刺化除了。      ( 四 ) 自己先受主的對付,然後才能對付別人;我們對人真實的幫助,乃是根據我們親身的經歷。十字架的功課,總是先從自己身上開始的。 link 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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